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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庆区易地扶贫移民搬迁现状和思考
党旗领航·电商扶贫 / 2017-09-15

         本网良庆区讯  2015年以来,良庆区党委、政府发出了脱贫攻坚的号令。全城区领导党员干部职工都思想统一“聚焦”于脱贫攻坚工作。易地扶贫移民搬迁工作是脱贫攻坚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也是一项重点难点工作。做好易地扶贫移民搬迁工作,是良庆区精准扶贫攻坚战的一个大战役。打赢这场“战争”,在良庆区精准扶贫攻坚战中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现状基本情况

(一)搬迁对象基本情况

据统计,目前在良庆区共有异地安置租地移民1106户2577人(主要分布安置在11个移民安置场),是南宁市各城区中承担异地安置移民最多的城区。这些移民,是在国家“八七”扶贫攻坚时期,通过异地安置扶贫移民的方式,从河池大化、都安、东兰等地迁移过来的。当时多数家庭仅有部分家庭成员的户籍落户到良庆区(原邕宁县),而后期又有部分移民家庭成员陆续自行过来居住,但其户籍部分仍留在原地,部分户籍已迁入。由于这些移民是通过租地的方式安置,居住和生产用地没有得到根本保障等原因,许多移民还很贫困。根据有关国家政策,需要进行二次搬迁安置,通过精准扶贫解决脱贫。但在搬迁对象中,由于种种原因,有部分愿意进行“二次”搬迁,有部分不愿意。

(二)易地扶贫移民小区建设基本情况

在搬迁对象中,愿意进行“二次”搬迁的有781户1686人(其中:建档立卡户374户937人,同步搬迁户407户749人)。对这些搬迁对象,采取依托镇区、产业园、中心村安置等进行规划选址,通过易地扶贫移民搬迁安置在6个移民安置小区,改善他们生产、生活条件,实现脱贫目标。

2016年已完成建设2个移民安置小区,已共安置236户538人(其中建档立卡户134户345人、同步搬迁户102户193人)。

2017年计划投资1.1992亿元,建设4个移民安置小区,计划安置545户1148人(其中建档立卡户240户592人、同步搬迁户305户556人)。

(三)未“二次”搬迁移民户基本情况

在搬迁对象中,由于无资金建新房、或人在当地但户籍在原地、或户籍在当地而人外出打工多年失联、或已建有住房不愿再次搬迁建新房等等原因,共有325户891人未进行“二次”搬迁。面临着经过10~20年租地到期后,将失去生产、生活用地的困局。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分析

(一)存在未“二次搬迁”的移民数量较多,将会形成新的历史遗留问题。良庆区的扶贫移民搬迁对象,全部都是在国家“八七”扶贫攻坚战期间响应政府号召,于90年代末至2003年陆续从大化、都安、东兰等县贫困的大石山区搬迁来的。当时的政策是搬迁户户均安置有5亩的生产生活用地。这些生产生活用地由安置公司负责租地,且已1次性交清30年以上的租金。现在租期已过半,过10~20年租地租期到期后,搬迁对象将失去居住和生产用地,再次形成新的历史遗留问题,不利于社会的和谐稳定。

(二)相关搬迁配套政策滞后,对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影响。

1.租地建房处置政策滞后,影响搬迁对象“二次搬迁”决心。搬迁对象都是属于“二次搬迁”,部分搬迁对象在租地上已进行建房,根据“一户一宅”管理规定,进行“二次搬迁”必须对租地已有建房进行处置。目前,尚未出台处置租地建房的有关政策,搬迁对象难以下决心舍弃租地上已建的房子。

2.后续扶持政策滞后,影响搬迁对象“二次搬迁”决心。易地扶贫搬迁主要采取依托镇区、产业园、中心村安置等进行规划选址,计划通过易地扶贫移民搬迁安置,改善他们生产、生活条件,实现脱贫目标。目前,良庆区已建成和在建的6个移民安置小区中,对搬迁来的移民尚未出台有效可行的后续扶持政策,以解决移民的后续发展出路问题。如大塘镇容富和移民安置小区和太安村移民安置小区主要依托的南宁现代产业园区、南荣村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区还尚处于规划建设起步阶段,尚未能解决搬迁对象就近转移就业问题。

(三)项目建设资金困难缺口大。

1.安置小区项目建设资金缺口大。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资金缺口。

(1)已建成的2016年项目资金缺口。根据自治区相关政策,良庆区2016年项目是从生态移民安置方式转为易地搬迁移民安置方式,且2014、2015年的退出户作为建档立卡户享受易地扶贫移民的有关政策。已建成的2016年项目中,共计有建档立卡户人口345人在2016年底完成了住房建设,并按自治区的有关政策享受了建房补助资金。目前这部分人的住房面积存在超标现象,根据自治区的整改方案,必须退出易地搬迁计划,且相关建设资金由城区自行消化,造成了较大的资金缺口。

(2)在建的2017年项目资金缺口。2017年在建的4个移民安置小区,按照建房平均成本1600元/平方米(不含各种税费)、人均居住25平方米测算,共需要投入建设资金11992万元。而上级补助资金仅为3759.1万元(其中,国开行2016年贷款资金2200万元、自治区2017年专项债券补助资金1200万元、中央基建投资2017年预算拨款359.1万元)。根据测算统计,易地扶贫搬迁2017年项目建设资金缺口为8232.9万,如加上相关税费,城区需要资金缺口将达到10000万元,面对如此之大的建设资金缺口,城区财政难以负担。

2.个人自筹资金困难。根据政策,愿意参加“二次”搬迁的移民将可以享受到政策补助,但部分贫困移民户由于自身发展能力弱,靠自身能力来解决“二次”搬迁建房所需资金,仍存在很大困难。

三、一些思考和建议

通过调研,结合实际,对良庆区的易地扶贫移民搬迁工作有如下一些思考和建议:

(一)加大宣传动员力度,确保移民搬迁对象应搬尽迁。

自治区将“实现租地移民与土地脱钩目标”作为指导历年异地安置租地群众开展“二次搬迁“工作。通过加大宣传动员力度,让移民搬迁对象正确理解“二次搬迁”的重要意义:一是原来安置均属于“租地安置”类型,租期满后将不再拥有生产用地的使用权、失去生产的基本资料;二是政府对迁出地原则上不再安排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

为避免形成新的历史遗留问题,全部移民搬迁对象需要进行“二次搬迁”。特别是那些无资金建新房、或人在当地但户籍在原地、或户籍在当地而人外出打工多年失联、或已建有住房不愿再次搬迁建新房的搬迁对象,要确保应搬尽迁。力救避免因未“二次搬迁”的原因,过了10~20年租地到期后,再次形成新的历史遗留问题。

(二)加大资金筹措力度,确保项目使用资金。

1.积极争取上级政策支持,解决移民安置小区建设资金缺口问题。已建成的2016年项目和在建的2017年项目都存在较大的资金缺口,城区财政难于负担和消化。为减轻城区财政压力,顺利推进项目建设,建议通过市政府协调自治区层面,在自治区、南宁市和城区财政按照6:3:1的比例来承担消化缺口资金。

2.统规统建使用各方面资金。扶贫移民搬迁项目投资大,资金缺口大,工期紧,任务重,为确保搬迁项目顺利开展,建议统筹各方面资金,如中央易地搬迁资金、扶贫发展资金、专项融资资金,自治区、南宁市、城区财政配套资金,旧危房改造资金,以及群众自筹资金等,由项目业主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筹措安排使用,强力推进项目进度。

3.探索出台原宅基地复垦奖励补助政策。为了鼓励搬迁对象按政策要求完成搬迁,不漏户,不漏人,不再形成新的历史遗留问题,同时也可以减轻搬迁户的建房资金筹措压力,尽量不让群众因搬迁负债,以增强其后续发展动力,建议考虑出台原宅基地复垦奖励补助政策。即移民要签订搬迁、旧房拆除、宅基地复垦协议,在搬迁入住并完成旧房拆除,宅基地复垦验收后,按原宅基地面积或按人头计给予奖励的补助政策。

4.探索出台租地上已建房的处置政策。对于已在租地上新建房,而不愿二次搬迁的,可在集体土地所有权无法变更前提下,探索与发包土地集体进行协商,由集体与建房移民户进行协商处置;或探索适当补偿方式,动员其搬迁。

5. 探索出台贫困搬迁对象建房资金补助政策。因生活困难无力筹集“二次搬迁”建房的,可探索适当降低安置小区建房标准和低息甚至无息贷款的方式,解决其搬迁建房资金困难问题。

(三)加大扶贫移民搬迁后续发展扶持。后续发展扶持,应考虑“短”“长”结合。“短”,即以抓“短、平、快”项目为突破口,重点解决在短期内可以增加搬迁户的收入,以保证移民“搬得出”“稳得住”。“长”,即结合搬迁户的长期发展定位,以解决劳动就业为突破口,让搬迁户“有保障”“能致富”“安居乐业”。

1.“二次搬迁”后,在原租赁土地未到期之前,可引导移民贫困户发展特色养殖,拓宽增收项目,发展农业生产,享受城区产业扶持发展政策,通过产业扶持,调整产业结构,实现增产增收。

2.加强职业培训工作,鼓励扶贫搬迁户剩余劳动力外出务工,通过劳务输出增加收入。

3.加快南宁现代产业工业园、南荣现代产业园(中泰欢乐谷)项目建设步伐,引进项目、企业、壮大工业园,引进项目时对吸纳移民劳动力多的给予一定优惠政策支持,鼓励企业吸纳移民安置户劳动力,就近在工业园区企业务工,解决就业增收。

4.根据自治区《关于贯彻落实中央扶贫开发工作重大决策部署 坚决打赢“十三五”脱贫攻坚战的决定》(桂发〔2105〕15号)中“对搬迁到城镇安置的,要从实际出发,将每个贫困户都拥有一定门面等经营性资产作为审批安置与规划的前置条件”相关要求,对规划通过城镇安置的南晓移民安置小区、那陈移民安置小区、大塘太安移民安置小区建议由国有平台公司融资开发农贸市场建设,使国有资产得以保值增值,并规划部分摊位在一定时间内免租或优惠承租给移民安置户,解决就业,增加收入。同时尽可能在安置小区内规划一定的经营性场所作为移民的产业发展空间。

(四)加强移民搬迁后续管理

1.加强基层民主建设,促进移民搬迁对象与本地原住居民和谐相处。当地政府、卫生、计生、教育、行政村(社区)等属地管理机构要均等化实行各项惠民政策,要积极创造有利条件,让移民安置户与本地原居民互动联络,加强理解、促进了解,营造和谐团结环境,促进移民安居乐业。

2.加强安置点档案管理。建立扶贫移民搬迁项目档案管理制度,按照“一户一档,一乡一册,一年一卷”的要求,做到档案齐备,材料规范。

3.做好移民户籍管理。搬迁移民的户籍管理按《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14]25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区户籍改革的指导意见》(桂政发[2015]8号)规定执行,解决后移民的户籍问题,理顺移民搬迁后的行政管辖隶属关系。

(五)发挥分散安置方式作用,解决特殊搬迁需求。分散安置主要包括插花安置、投亲靠友等。可通过细化自治区分散安置补助办法,满足部分已脱贫在城市发展需要购房的不需求集中安置需求;满足部分城区历年异地搬迁对象有家庭成员还在原迁出地,并参与当地移民搬迁项目投亲靠友等方式解决。

(六)对特殊贫困群体,政府兜底特殊安置。搬迁对象中的特殊贫困群体,如鳏寡孤独残(“三无人员”)等特困户,由政府根据家庭实际人口统一提供相应的安置房,免费居住,产权归政府所有,也可结合民政供养服务机构——乡镇敬老院、五保村等方式进行安置解决住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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